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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委《机动车测速仪》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

    机动车尾气排放所造成的空气污染,给城市环境以及人们的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我国自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实施以来,在降低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效果微乎其微。一项在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成功实施的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在我国推行了近20年后,收效甚微。

而《机动车测速仪》(GB/T 21255-2007)自发布实施以来,为规范机动车测速仪设计、生产、定型、检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明显提高了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成效。

随着近年来机动车测速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测速仪产品形态、功能性能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继《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重仪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的并面向全国的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以及相关的行业企业征求意见后,近日,《机动车测速仪》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

通过标准的修订,可以促进并规范“多目标测速”、“可变限速”等新技术在机动车测速仪中的应用;实现分车型限速、分车道限速、分时段限速以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可变限速等道路限速管理要求;满足为校车和客车“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入刑提供有效技术支撑的要求。

从国内该领域来分析,目前除本标准外,有计量检定规程5项和行业标准1项。其中,计量检定规程为《机动车地感线圈测速系统检定规程》(JJG1122-2015)、《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JJG527-2015)、《移动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JJG528-2015)、《机动车激光测速仪》(JJG1074-2012);行业标准为《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而本标准为机动车测速仪的产品标准,是进行机动车测速仪产品设计生产、质量监督检查、出厂检验、现场验收等活动的主要依据。

计量制度的创新与大气污染防治的关系是必须理清的。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和措施,不断创新计量制度,让改善大气质量成为国家主导的更为精准、科学的一项工作。望国内相关企业及时了解周知,调整设计方案,为我国建立良性持久发展的机动车市场秩序提供坚实的基础。更多详情信息请查看国标委征求意见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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